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法院涉执行暂存款集中清理活动精神,诸暨市人民法院对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已收取但尚未发还的涉执行暂存款进行了清理。现发现尚有部分款项,无法通过电话联系,向案卷材料中的地址邮寄通知等方式联系到申请执行人,特制作本公告。请以下申请执行人看到本公告后,限在2016年11月15日前到诸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领款手续。领款务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逾期不领取也未向本院提出延期领取的书面申请,视为放弃领取执行款。
特此公告!
二0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附:清单
执行暂存款中无法联系当事人清单